第一节 对产品大类进口的总体要求
第二节 具体产品进口要求
空调器进口规程
电动干衣机进口规程
煮咖啡器和榨汁器进口规程
电动洗碗机进口规程
电冰箱进口规程
电熨斗进口规程
电炉进口规程
吸尘器进口规程
电扇进口规程
吹风机进口规程
微波炉进口规程
电烤箱进口规程
电动剃须刀进口规程
洗衣机进口规程
第三十一类 电话机
无绳电话进口规程
电话机进口规程
第三十二类 音响设备
耳机进口规程
扩音器进口规程
无线电收音机进口规程
电唱机进口规程
盒式录像机进口规程
电视机进口规程
第三十三类 电池
原电池和电池
第三十四类 个人计算机
与计算机组合的输入/输出元件进口规程
第三十五类 陶瓷器具
陶瓷餐具进口规程
第三十六类 玻璃器皿
厨用玻璃器皿和餐具进口规程
第三十七类 家用刃具
第三十八类 衡器
第三十九类 家用药物
脱毛剂和其它化妆品进口规程
药品法规中关于在日本销售宣传和广告的规定
动物药剂(内用和外用)进口规程
第四十类 化妆品
化妆品进口规程
唇部、眼部和眼眉化妆用化妆品进口规程
香水和花露水进口规程
卫生皂进口规程
人体除臭剂和止汗剂进口规程
发用化妆品进口规程
剃须用化妆品进口规程
沐浴用化妆品进口规程
美容和护肤用化妆品进口规程
美甲/美趾制剂进口规程
染发剂进口规程
第四十一类 乐器
乐器(如钢琴、弦乐器和打击乐器等)进口规程
第四十二类 书籍杂志
书籍进口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