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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部分产品市场准入
东盟国家电气产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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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部分产品市场准入

   本栏目包括《消费品进口规程和程序要求》、《工业品进口规程和程序要求》、《食品与农产品进口规程和程序要求》三部分。《消费品进口规程和程序要求》内容涉及日本的消费品市场准入规则,其中包括42大类产品、96项产品市场准入具体技术要求,包括产品大类的总体要求、具体产品的进口要求以及进口规程等。《工业品进口规程和程序要求》内容涉及日本的工业品市场准入规则,其中包括40大类产品、88项产品市场准入具体技术要求。《食品与农产品进口规程和程序要求》内容涉及日本的食品、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其中包括13大类产品、141项产品市场准入具体技术要求。详情请点击

东盟国家电气产品要求

  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中国和东盟双方从2005年开始正常产品的降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即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将建成自由贸易区,2015年东盟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建成自由贸易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实现双方贸易自由化。近年来,在我国与东盟各国的贸易中,机电产品的份额也在不断攀升。因此,我们汇集了东盟国家电气产品检验要求供广大网友查询。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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